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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该法规规定,以强制削减的补充方式,在市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执法机构将仲裁采取必要手段以生物燃料替代进口化石燃料,以防止外国石油出口。交流,促进国家原材料工业化投资,鼓励创造就业机会。 由于俄罗斯入侵乌克兰引发的军事冲突,世界能源商品市场的国际价格不断上涨,导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能源价格过度上涨。影响活动水平、消费价格和家庭经济,所有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我国。 面对柴油短缺和价格高企的情况,加上国过渡性和姑息性措施,以便为这种重要燃料的多种用途(包括主要是运输)的可用性提供可预测性和确定性。 上述第 27,640 号法律第 8 条规定。
内销售的所有归类为柴油或柴油的液体燃料必须含有强制百分比为百分之五 (5%) 的生物柴油(按体积计算)最终产品的总量;执法机关可以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增加或减少这一百分比。 根据经 电报号码数据 济部能源秘书处作为第 27,640 号法律执行机构发布的现行规定,目前的强制削减幅度为七点半 。出于上述考虑,在目前的基础上实施临时强制削减百分之五(5%)是合理的。 鉴于上述情况,并继续执行国际价格与国内价格脱钩的政策,目的是照顾阿根廷人的收入并维持与生产部门和服务部门的发展相适应的能源成本水平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采取上述措施的补充措施是适当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第 27,640 号法律第 11 条规定,每月供应的生物柴油数量应符合与柴油和/或柴油的强制性混合物的要求,将由生产所述生物燃料的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通过其控股和/或控制的公司,不开展与生物柴油和/或其主要投入品出口相关的活动。 同样,上述规则限制新公司进入市场,直到授权公司的装机容量耗尽为止。 为了尽量减少强制减产增加导致价格上涨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建议特别允许所有制造公司,包括那些开展与生物柴油和/或其投入品出口相关活动的公司。临时强制削减生物柴油的销售原则。 通过经济部能源秘书处 2022 年 4 月 4 日第 209 号决议,用于强制与柴油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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