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29 條工作小組(WP 指南248,第4 頁),“這是一個旨在描述處理、評估處理的必要性和相稱性並幫助管理因數據處理而產生的自然人權利和自由風險的過程” 。個人資料的處理(評估風險並確定補救措施)。然而,根據 GDPR 序言第 90 條,DPIA 旨在用於評估高風險的具體機率和嚴重性,同時考慮個人資料處理的性質、範圍、背景和目的以及資料來源。風險。在進行此類評估時,控制者應考慮旨在最大程度降低這種風險的計劃措施、保障措施和機制,確保個人資料的保護,並證明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的規定。 對個人資料保護進行影響評估可能是強制性的(強制的)或可選的。 GDPR 的規定也顯示何時不需要進行此類評估。如果管理員決定(例如因為他有義務這樣做)進行 DPIA,他應 馬來西亞電話號碼 該在開始處理個人資料之前進行此類評估。當然,這並不免除管理員監督此類評估的有效性並在必要時更新評估的義務 - 根據第 29 條工作組的規定,這不是一次性活動,而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在進行此類評估時,控制者應與資料保護官(如果已任命)合作。 為什麼值得進行甚至考慮進行這樣的評估?從個人資料處理的角度來看,進行 DPIA 可能非常重要,因為: – 首先:
其次:即使沒有理由執行 DPIA,但由於資料處理、執行的操作、使用的技術等的具體性質,其實施可能是合理的, – 第三:進行評估可以幫助管理員確定他應該確保和應用哪些技術和組織措施來確保個人資料的處理符合 GDPR 的規定, – 第四:進行的任何影響評估都有助於控制者證明其遵守 GDPR 中規定的原則,並根據適用法律處理個人資料 – 因此,此類評估有助於遵守問責制和透明度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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